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二期新增停车棚项目项目公告-膜结构
时间:2026-08-13点击: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二期新增停车棚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2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2026年度二期新增停车棚项目
询比公告
本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二期新增停车棚项目,项目业主(采购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询比,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1、项目概况:二期生物池旁原有物资堆放点撤出清洁处理后为空地,厂区综合楼停车位紧张,结合厂区精细化管理要求,对该区域进行整治及停车划线,新增车棚处理。
2、询比范围:进出道路扩宽,排水沟清理整治;地面找平;停车位划线;新增膜结构停车棚。
3、清单及限价:清单限价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4.2 2023年以来签订的3.3万元以上的类似膜结构安装相关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合同复印件及发票)。
4.3供应商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6年5月-2026年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5、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6、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后完成。
7、安装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相关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9、质保期: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为止。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一切问题无偿进行修复。接到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服务。
10、本次询比的最高限价为97,893.32元(大写:玖万柒仟捌佰玖拾叁元叁角贰分),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选。
供应商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装响应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生技管网科。未按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的85%,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供应商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1、本项目为综合清单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报价包含完成产品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保险费、上下车费、二次转运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
12、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尾款待合同期满后支付。
13、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响应文件
(5)分项报价
14、复核办法:本项目复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4.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复核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14.2、询比程序
14.2.1采购部门(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先向与会人员宣布复核办法。
14.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14.2.3评审人员按照《询比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14.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4.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4.3.2由评审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按询比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响应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询比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若收到有效报价少于三家,我司将否决所有响应文件,重新组织报价评审。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三人,但是有效供应商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复核委员会可以继续复核并确定中选候选人。经评审无合格供应商,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询比;其他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询比。
14.3.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
14.3.4中选候选人经公司评审组审核后,形成书面评审组意见,经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中选人。
14.3.5本次评审结果将通知各供应商,公告三天无违纪投诉生效。
15、询比文件的获取
15.1.供应商于2026年8月12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询价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询比采购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询价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15.2.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1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询价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者,视为废标。
15.4.响应文件的递交
15.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8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楼会议室。
15.4.2 开标时间(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5.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15.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15.6.相关规定:超过询价文件规定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密封的,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7.联系方式
询价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四村160号附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668048807(工作时间)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2026年8月12日


联系电话:138-6592-8866
公司邮箱:ahzmmc@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七路东与纬四路交叉口